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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气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守则

一、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,室内严禁吸烟、不随地吐痰、不乱丢杂物,室内不准聊天,喧哗,吃东西。

二、实验前应充分预习,明确实验要求,未经预习或无故迟到者,指导人员有权停止其实验。实验前检查仪器设备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老师,按编组入座,不得擅自调换座位和挪用他组仪器和用品。

三、认真做好实验,实验时应集中思想,认真操作,仔细观察和分析实验现象,如实记录实验数据,不准抄袭他人数据或拼凑数据。完成实验后,须经教师审查实验数据后,才可拆除实验电路,恢复仪器的初始状态,并按原样放置,结束实验。

四、完成实验报告,独立书写,报告内容完整,字迹清楚,图表齐全,实验结果要有比较和讨论,按时交上实验报告。

五、注意实验安全,虚心听取教师指导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了解消防器材的放置处和使用方法,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,并及时报告老师。

六、爱护国家财产、节约水、电和实验材料、小心使用仪器设备,如有损坏、丢失,须及时报告老师,酌情按章赔偿。

七、遵守实验制度,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器材借用、损坏、赔偿和仪器操作、安全卫生制度,违反者,停做本次实验。